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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内部遗产分割协议书简短 家庭内部遗产分割协议书简短版(5篇)

时间:2022-01-04 15: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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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内部遗产分割协议书简短 家庭内部遗产分割协议书简短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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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内部遗产分割协议书简短一

一、目标任务

入户征求意见活动,由党支部书记带头,三委成员和党员共同参加,访民情、汇民智、释民惑、解民忧、惠民生,扎实做好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团结群众工作。尤其要以民生工程的实施、重点项目建设等为重点,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忧,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四凤”问题。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重点难点问题,凝聚推进亲仁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走访群众,掌握村情民-意。

要坚持“带题入户”,与群众面对面沟通、心帖心交流,倾听群众呼声,把握群众诉求。重点走访困难户、老党员、老干部、外出务工人员、农村致富带头人、留守人员等,深入了解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认真听起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走访时要认真记录走访日志、民情日记等,填写群众意见登记表,梳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解决问题的台帐。

(二)广泛集中民智,推动我村实践活动向纵深发展。

坚持解决问题的方案从群众中来、办法从群众中找,通过走访、接访、座谈、书记信箱、网上征集等途径,广泛征集促进群众对班子的意见、加强党员干部的管理、按照总要求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

(三)大力宣讲实践活动内容,着力解决问题。

大力宣传党中央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内容和部署,特别是要深入浅出地宣读系列讲话精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做好实践活动总要求精神的宣传解读工作,确保党的路线实践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广大群众及时知晓开展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和目的,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所列4大类25个方面的问题作照镜子,敢于直面自查,勇于对号入座,在照镜子中认识剖析改造自我。

(四)积极积极梳理群众意见,确保活动实效。

要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入户征求意见活动的着力点,积极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要拿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认真排查群众在干部作风、生产生活、环境整治、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方面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活动,认真解决落实群众提出的意见。

(五)竭诚为民办事,真诚服务群众。

通过入户征求意见活动,要着眼于群众得实惠,在征求意见中尽力帮助群众解决在就业、上学、看病、行路、饮水等生产生活方面存

在的实际困难。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送到千家万户。重点对老党员和困难群众进行慰问和扶贫济困。进一步完善结对帮扶工作,采取有效方式帮助困难群众、低收入家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规划,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力争为群众办1-2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

三、时间安排和入户形式

从20xx年4月初开始到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研究制定“征求意见”活动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安排,运用悬挂、张帖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内容,统一思想认识,形成浓厚氛围。

(二)摸底排查阶段

支委成员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进行全面分类整理,明确征求意见活动的目的和重点,确保做到“带题下访”。

(三)走访调研阶段

将全村5个村民小组分成5个片区,由各包点负责人各走访一个片区,分片走访,在走访方式上,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中谈、单独谈等方式,多方听取群众意见建议。

1、开展集中调研。征求意见期间支委成员要把知民情、解民忧、化民怨、暖民心作为经常性工作,走访征求时间不能少于15个工作日;各片包片负责人不能少于5个工作日;走访中要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发现一件解决一件,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新的变化。

2、建立完善实践活动机制。各走访小组要定期向三委会上报活动开展情况,民情日记以及“金点子”登记表谁主管、谁负责,努力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的落实和社会和-谐稳定。

、实行定期回访。通过电话与重点走访人员、重点对象保持经常联系,了解掌握思想动向。及时将反映问题的解决情况向群众反馈,对已办结的事项和已调处的矛盾纠纷全部进行回访,通过回访及时掌握新情况,确保问题不反弹,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对没有解决到位的问题,向群众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4、建立“三有三评”制度。以征求意见活动为契机。开展好“三有三评”活动。“三有”就是有群众工作信息员,有群众工作明白卡,有群众工作日志;“三评”就是村支委会对各包片干部每月一讲评;各包片干部每季度进行一次自平;村民代表对名包片干部开展评议。

(四)总结完善工作

活动结束后,开展一次“回头看”,认真总结大走访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金点子”行动等好经验和本次征求意见活动中形成的有效做法,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群众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水平。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村三委成立以书记带头征求意见活动领导

小组,书记任组长,三委委员任成员,书记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身体力行、当好表率,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参加征求意见活动,真正把工作重点转入到服务群众上来。

(二)严明工作纪律。走访要严守群众工作纪律,不增加群众的负担,各走访小组要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做到亲民不扰民,帮忙不添乱。

(三)创新活动形式。实行“五晒”通过公开栏等平台,晒民情日记,真实反映民情;晒调研报告,切实破难解惑;晒金点子,广泛集中民-主;晒解决问题结果,努力取信于民;晒群众满意度,强化群众监督。

(四)注重取得实效。要把征求意见活动与教育实践活动活动紧密结合,既要坚持已有好的做法与经验,又要突出征求意见活动的特点,巩固活动成果。对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家庭内部遗产分割协议书简短二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今天我怀着激动的心情,参加市分公司领导班子职位竞聘,不管是否成功,我觉得都是我最大的幸运和机遇,这充分表明了各位领导、各位同志对我的期望、支持和关心,这种机会对我来说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我想努力吧!

一、我的基本情况

本人叫,*年**月出生在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大学本科文化程度,中共党员,*年**月在地方组织推荐下到部队服兵役,在部队期间由于个人努力、组织关心,我从一名普通士兵成长起来,历任班长、排长、连长、副营长,成为一名合格的军事指挥员,*年转业分配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县支公司,在组织的信任和同志们的关心支持下,先后担任股长、经理助理、副经理,*年*月任支公司经理、党组书记,**年选任**县政协常委。

二、我的竞聘优势

1、自身综合素质的优势。我有一颗忠于人保事业激情燃烧的心,鼓舞着我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多年来,我一直从事着管理工作,无论是在部队或是地方,我都能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来严格要求自己,兢兢业业工作、堂堂正正做人,服从于工作、服从于全局,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都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在部队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所领导的连队被北京军区授予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并记集体3等功1次;到地方任公司一把手以来,个人先后受到各级嘉奖,被评为省分公司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个人,*年被**市政府授予五一劳动奖章,*年被授予优秀管理者奖章。支公司连续*年被授予*级文明单位,*级服务质量奖,*诚信单位,*五一劳动文明班组,分公司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连续数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目标考核一等奖,行风建设“二十强”单位等等。任职以来,公司无论从管理还是到业务发展,年年都有提高,险种结构调整非常合理,几年来带领**公司上缴利润近*万元。

我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干出了一定的成绩,受到各级领导、公司员工的一致好评和认可。

2、学习能力的优势。我在工作后仍然坚持学习,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和专业水平。长期的学习养成了我较强的自学能力,并能把学到的东西灵活运用于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真正做到了学用结合。在抓好个人学习的同时,我以实际行动及带领全体员工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即使工作再忙,只要是组织的培训,我都要求员工参加,并给予一定的自学奖励资金。现在,**公司**名正式员工,本科学历已达5人、大专*人、初中*人。

3、有丰富的工作经历。长期工作在基层展业一线,对基层工作有较深的了解和管理经验,并能处理好各种实际问题,同时本着“以管理制度约束人,以政治思想激励人”的宗旨,公司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任职几年来,未发生任何违规和责任事故。

4、有较强的协调能力。不管是内部或外部出现的各种问题都能很快的得到解决并有很好的结果,公关协调能力较强,与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和保户之间的关系密切。几年来,支公司业务年年有增长,市场份额稳居在90%以上,险种结构调整最合理化,车险业务占业务总量52%,非车险48%,每年都能不折不扣的完成上级公司下达的保费任务和利润指标。

三、竞聘后的设想

如果这次我未能竞聘成功,说明我在某些方面还没有达到组织和群众的要求,但我将继续为人保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如果我能竞聘成功,不仅是我人身追求、自我提高的体现也使我有机会进一步奉献人保事业,服务他人。

我的具体工作设想是:

1、认真学习,努力钻研业务,尽快进入角色。走上新的工作岗位,首先开展调查研究、结合业务发展实际,迅速开展工作,要想当好一位领导,首先是要学会先做人后做事,虚心向老领导、有工作经验的同志学习,打开工作局面,提高工作的准确性,减少盲目性。

2、摆正位置,当好助手,积极推进观念创新和机制创新,当好总经理的助手,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做好参谋,从方方面面想细做细,关心干部职工的疾苦,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做到经常交心、谈心,促进他们振奋精神,投入工作。

作为副总经理,首先要摆正位置,正确处理好正职和其他副职的关系,既要尊重领导,顾全大局,又不能事事依赖、胆怯盲从,唯唯诺诺。其次,按照分工,明确自身职责,坚持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3、当前在人保公司内部,要积极推进观念创新和机制创新,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和“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作为来自基层经营单位的负责人,更要充分认识到人才的重要性,要提请总经理室关注员工的合理要求,为员工设计职业生涯,能让员工根据自身特点选择发展道路,要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市场观念和竞争观念,有市场才有繁荣,有竞争才有进步,但市场不相信眼泪,竞争不同情弱者。要将以产品为中心的推销观念转变到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观念上来,充分满足不同层次客户的个性化需求。要积极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高效有序的运作机制、规范严格的监督约束机制和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提高公司运行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4、在认真分析**地区、**地区,乃至现状,找差距,找问题,就分管的工作制定出详细的计划,明确目标。在业务发展上,要抓住非车险业务发展,积极实施差异化的经营策略,大力发展以责任险为龙头的新险业务、以家财险为主体的分散性业务和以工程险为代表的高风险业务,重点抓好个体私营经济保险服务和“第三领域”保险业务,为业务发展培育新的增长点。在营销管理上,要强化营销观念,制定市场营销的长远规划,加强营销队伍建设,加快营销方式创新,以适应保险发展的新形势。在“三个中心”建设上,要在现有组织架构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信息技术的支撑作用,简化内部流转程序,提高内部流转的自动化,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经营成本,以适应保险经营的“微利”时代。

5、采取措施,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作为一名副总经理,我一定要认真贯彻总经理室意图,深入实际,关注市场,根据市场变化及时采取措施,主动寻求对策,提高公司的反应能力和应变能力。二是要积极指导、配合和帮助基层公司制定业务计划,确定展业重点,锁定展业目标,并要身体力行,协调、疏通有关工作环节,解决有关具体问题,营造良好的展业环境。三是建议设立“创新奖”,对在组织创新、业务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上有突出贡献的干部员工,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6、密切联系群众,严格要求自己。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我要不断加强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利观,依靠集体,尽职尽力,视权利为责任,视职位为服务,坚持廉洁奉公,奉献人保,努力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楷模,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做好总经理的参谋助手,将**公司的各项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谢谢!

家庭内部遗产分割协议书简短三

第一条、本公司为明确规定公司与员工双方权利与义务,促进双方关系的和谐,为公司持续经营方针,并顾及公司与员工之间基于互惠、互利、平等协商原则,依据《劳动法》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本手册所称员工系与公司发生工作关系,由公司正式接受雇用并依据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及领有工资者,但因业务需要临时雇用的短期员工,以签订的临时用工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为准。

第三条、本手册之专有名称如下:

一、公司---即指_____市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二、经营管理者---指的是公司主管级以上人员;

三、员工---每位与公司发生工作关系,已由公司正式接受为员工,并依据劳动合同书内规定领有工资者;

四、职务、工作---员工依据劳动合同书内规定,而应履行之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五、职务行为---指以公司员工身份所为的经营管理行为,以及会影响其正常履行职务的个人行为;

六、工资---员工履行职务所得之酬劳金,其酬劳条件系依双方签订合同书或国家法令规定而行,并含一切奖金、津贴在内;

七、惩罚---触犯本手册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规则)而被处罚者;

八、奖励---对在公司工作上有特殊表现所得之代价;

九、申戒、警告---员工因犯错违规而案情轻微者之惩戒记录;

十、小过、大过---员工因犯错违规而案情严重者之惩戒记录;

十一、厂牌---员工身份之证明卡;

十二、公假---依政府法令及公司规定应给公假者;

十三、公出---员工因公务需要于上班时间内离开岗位出司(厂)办理公务;

十四、出差――员工因公务需要前往深圳市以外地区者。

第四条、一般规定

一、经营管理者依现行管理规定,代表公司指派或分配员工工作;

二、员工对于主管指定有利于公司之工作,均有义务履行之;

三、凡员工触犯《员工手册》,其主管应对其采取职务上或一般性之惩罚;

四、经营管理者为公司代表执行人,有义务履行本《员工手册》。

第五条、本公司按编制及业务之需要聘用员工,由用人部门主管填写《人员需求申请单》,送行政人事部审核,呈总经理批准后,办理招聘或内部调配。

第六条、凡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一、政府规定不得雇佣者(未满16岁的男女青年);

二、经本公司认可医院实施体检检查不合格者,或经发现有恶性传染病者;

三、曾在本公司及相关企业被开除或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者;

四、经查学历和工作履历不实者;

五、认定不适担任本公司工作者。

第七条、应聘人员依下述面试程序办理:

一、应聘人员面试时由行政人事部办理填写个人资料履历表;

二、向行政人事部提供有关证件;

三、依需要作智力或针对性专业知识之测验;

四、经人事部门初试合格后通知用人部门主管复试;

五、验证有关证件及工作履历;

六、呈总经理批准录用;

七、资料转回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八条、应聘人员经核准雇用,应于接到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时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文件:

一、居民身份证;

二、学历证明正本(影印后退还);

三、职称证(有职称者);

四、婚姻状况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独生子女证的复印件;

五、体检表或身体健康证明表;

六、最近三个月内正面半身1寸照片四张;

七、待业证或原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八、其他经指定应缴之文件。

第九条、本公司雇用人员除特殊情形经核准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在试用期间,均应签订合同(试用期三至六个月,含受训期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请事、病、伤假不予列计。

新员工由行政人事部填写《试用安排表》,经核准指派专人进行辅导或培训。

试用期间,本公司指定辅导人员帮助新员工接受脱产集中培训和在职培训。辅导人员的职责包括向新员工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情况、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和要求,帮助了解公司有关规则和规定,为新员工安排脱产集中培训的时间,确认并协助取得《员工手册》等资料。任何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工作岗位、技术要求、领取办公用品、机器使用、纪律遵守、用餐等,新员工都可咨询辅导人员。

在试用期间,如果新员工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果职员的工作无法达到本公司要求,公司也会终止对其的试用。

在试用期内,新员工表现突出,试用部门可提出提前正式转正。

试用期满,试用部门对试用员工进行转正考核,并填写《新员工转正考核表》,送行政人事部,经考核合格者,于期满次日起转正为正式员工;经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解除合同,并不发任何补偿费。

第十条、经本公司雇用经管财务、出纳、采购、库管、司机、警卫、营销、研发及公司认定其有必要者,应于到职前(特许者在到职后两星期内)办妥连带保证手续,其保证人应具有下列资格:

一、中国国藉、有固定处所和正式职业,20岁以上公民;

二、经本公司认为有资格者。

第十一条、被保证人任职本公司期间,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连带保证人应负连带责任:

一、侵占或亏空公款(物)者;

二、不法毁损公物者;

三、不法毁损、拷贝、转移电脑软件或数据资料者;

四、不依公司规定擅自越权处理业务,致公司发生损害者;

五、离职时移交不清者。

第十二条、行政人事部接到保证书应即予对保,如有不合格者,应立即通知换保。

第十三条、被保证人离职时,应将经管事物移交完毕三个月后,始得由公司发还原保证书,解除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人事安排

公司有权依业务工作需要安排员工之工作部门、委任、调迁、奖励惩罚、解雇及考核等事项。

第十五条、工作调动

一、因公司业务之需要,员工得服从公司之调动命令及其服务地点;

二、员工若借故推诿、拒绝调遣服务地点时,公司将视情况决定对其终止雇用与否。

第十六条、出勤时间

一、每日正常之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4小时;

周一至周五9:00-12:3013:30-18:00;

周六9:00-13:00;

二、各部门出勤及作息时间依实际需要由公司订定。

第十七条、打卡

一、员工每日上下班时,应亲自至打卡地点依规定打卡:打上班卡应于规定上班时间前三十分钟以内打卡;

二、托人打卡及代人打卡者,经查明属实,均记大过一次。

第十八条、忘打卡

一、员工于规定时间上(下)班忘打卡者(包括加班),不得重打卡,应于行政人事部填写忘打卡证明单,呈直属部门主管或经理签证后,送行政人事部处理;

二、经查忘打卡之申请如有不实情事,除当日以旷工论外,申请人记大过一次,其签证主管或经理视情节轻重酌于连带处分;

三、如忘打卡事后三天内未及时呈主管批示的,行政人事部将视本日未出勤论。一个月内有二次忘打卡未签字的,给予警告处分一次。每增加一次以记小过处分。

第十九条、迟到、早退、旷工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如有迟到、早退情况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上班时间后5分钟至30分钟始上班者视为迟到;

二、擅自缺勤或未经主管同意,不服从加班安排者,视为旷工,并视情节给予其警告或小过处分一次;

三、员工无正当理由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未经主管核准一律以旷工论;

四、未经准假或假期届满未获准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论计,连续旷工超过3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5天的。公司可不经预告,给予开除;

五、凡有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的,一律记入员工个人档案,并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二十条、出差

员工出差当天不能返回的,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呈部门主管或经理核准后送行政人事部备案;如于上班时间中开始出差者,须填写《员工外出申请》经主管或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出。有关费用申报,依据《出差管理办法》办理。

第二十一条、公出

一、办理:员工因公务需要,于上班中离开岗位或出入厂者,应填写“员工外出申请”呈部门主管或经理核准后方可公出;

二、保安员于每日上午十时前将前一日“员工外出登记表”汇总登记送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本手册所称工资系指员工因工作所获得之报酬,包括基本薪资、生活津贴、绩效工资等,并以现金方式给付。

第二十三条、工资结构

一、基本薪资:依深圳物价状况及公司实际予以核定给付;

二、生活津贴:含住房、通讯、交通等补助的一种津贴;

三、绩效工资:依个人业绩水平、工作态度等核定的工资;

四、职务加级:依担任一定主管以上职务责任的津贴;

五、特殊津贴:为因特殊状况核给的津贴。

第二十四条、公司发放工资日期为每月的10日,支付的是员工上月1日至31日的工资。若支付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员工工资将可能在如下情况下发生调整:

一、工工资常规调整,即指公司有可能根据经营业绩情况、社会综合物价水平的较大幅度变动而相应调整员工工资;

二、公司将定期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进行奖励性工资晋级,其对象为岗位工作中成绩显著者;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公司认为应奖励的其他人员;

三、员工在年终考核中,被所在部门认为工作绩效低于平均水平,将可能被降低工资;

四、员工职务发生变动,其工资相应进行调整,其工资必须在该职务级别工资范围之内。

第二十五条、试用期内员工离职情况的工资给付规定

一、试用期内公司决定辞退之员工,工资按实际工作日给付;

二、试用期内员工自行提出辞职情况:

1、办公室职员等员工在录用后,实际工作不满一个星期而自行辞职的,工资抵培训费用,不予给付;

2、一般作业员工在录用后,实际工作不满3天而自行辞职的,工资抵培训费用,不予给付。

第二十六条、每个员工有享受宪法规定之公民权利与中国法律给予之权利,且不容侵犯。

第二十七条、员工有享受劳动安全与保护之权利。

第二十八条、有按员工手册规定休息与休假之权利。

第二十九条、有参加公司组织之民主管理权利。

第三十条、有对公司发展提出建议与评价之权利。

第三十一条、有按公司规定以劳动取得报酬之权利。

第三十二条、有按公司规定享受福利待遇之权利。对于明显违反《员工手册》的指令,员工有权拒绝执行并有越级上报的责任和权力。对违反人事管理制度,使员工自身利益受到侵犯的行为,员工有向总经理申诉以得到公正待遇之权利。

第三十三条、对公司名义之处罚、报酬、休假等发生争议时,有向政府劳动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之权利。

第三十四条、对公司作出特殊贡献者有享受公司物质及精神奖励之权利。

第三十五条、员工职责

一、员工务必遵守公司之规章制度;

二、员工对公司指派之工作务必尽责;

三、员工上班时间均应配戴厂牌;

四、厂牌应妥善保管,遗失时,应即附照片一张,连同工本费20元,送行政人事部门补发新证,不得借用或使用他人厂牌;损坏时,应至行政人事部门以旧换新;

五、工作时间内应尽职责,除特殊情况经主管许可外,不得擅离职守;

六、下班离开前,应先清理自己的办公场所或工作场所;

七、员工应对主管指派之任务尽力执行,并将工作执行情况呈报主管;

八、员工因职务关系所获得之有关公司机密,务必尽义务保密;

九、员工务须爱惜公司授予使用之公物;

十、应就工作场所的各种机会学习训练,以提高工作技能;

十一、工作场所应保持整洁,避免发生不必要之灾害;

十二、未经主管许可,不得将职务转托他人代办;

十三、员工有下列事项之一变动时,应于事发后一星期内向公司行政人事部门报备之:

1、员工之住址;

2、家庭状况(如结婚、离婚、生育、家庭成员动态等);

3、女员工的妊娠、预产期;

4、通讯电话和紧急时间联系人。

第三十六条、员工与本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将公司授予使用之工作装备、厂牌、员工手册、文件等物归还公司,若与公司仍有债务时,必须偿还了结。

第三十七条、员工与公司仍订有劳动合同之期内,不得再与他方另有雇用关系。

第三十八条、员工须遵守安全卫生规则及配戴各项安全装备,并应注重本身和顾及他人安全。

第三十九条、员工务必妥善地维护及保养其工作器具与设备。

第四十条、保密义务

一、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员工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二、员工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标有密级的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

三、管理人员、涉及技术资料的人员严禁泄漏公司技术机密。

第四十一条、为增进专业知识及工作技能熟练以确定员工将来之职位,公司将举办职业训练。如对员工提供职训机会,结训后须进行考核,或呈送职训心得报告书经上级核签,副本送人事部门。员工不得拒绝参与职训。

第四十二条、外派中长期培训,公司将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相应服务期。

第四十三条、培训教育是公司及员工均应履行的义务。规定公司确定的培训计划所通知的参加人员,均应准时参加,有事均应事先请假,经主管批准后方可缺席,擅自缺席人员以缺习时间长短视作旷工处理。

一、公司以为员工提供可持续发展的机会和空间为责任。在公司,员工勤奋的工作除可以获得薪金、享有福利以外,更可以得到公司适时提供的训练和发展机会;

二、在公司除获得正规培训以外,员工还将自觉或不自觉地得到其他收获。如:员工将学到怎样善用时间;员工将学到如何发挥团队精神;员工将学会如何管理、激励、培训其他人;员工将学到更为有用的专业知识;员工的经验将是基层迈向更高职位的起点;员工在本公司的经历将有助于其从事其他相关工作。

第四十四条、为确立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第四十五条、合同签订、续订、变更和解除:

一、新入职的员工,公司将在员工入职后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二、对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三、公司与员工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协议的;

4、公司经营困难发生经济性裁员的。

六、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人员离职应提前7天提出申请,但视实际情况经批准获提前离职者不在此限。

第四十六条、完备离职手续

一、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离职前均必须完备离职手续,未完备离职手续擅自离职者,公司将按旷工处理或扣留未领工资。离职手续包括:

1、处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离职表》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3、交还所有公司资料、工作服、文件、办公用品、《员工手册》及其它公物;

4、住宿者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并到总务部门办理退宿手续;

5、报销公司账目,归还公司欠款;离职人员应办妥职务移交手续,若有借款或移交不清楚者,从其剩余工资扣款,不足扣缴且不予处理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6、员工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有关费用;

7、如与公司签定有其它合同,按其它合同的约定办理;

8、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离职,公司将安排离职审计;

9、辞退或开除之员工必须在办完手续后立即离开本公司。

第四十七条、纠纷处理

合同过程中的任何劳动纠纷,员工可通过申诉程序向上代表公司的人事部门申诉,公司不能解决时可向本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第四十八、劳动保险:

一、本公司员工参加劳动保险,均按国家与本地区之规定办理;

二、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按本地区规定办理;

三、本公司根据需要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

第四十九条、劳动保护

一、本公司员工应重视安全管理规则及安全操作规程并提升操作技术水平,积极参与安全教育及技术培训;

二、员工在执行任务时,应配戴安全保护装备;

三、禁止在灭火器周围堆积物品,或肆意玩弄灭火器,以免急需取用时受阻;

四、不得在禁烟区吸烟或引火;

五、厂区失火时,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投入救火工作;

六、为照顾员工之健康,公司将视需要办理健康检查;

七、公司有权禁止或解雇患有传染病之员工参与工作,每位员工对同事间知悉有传染病者,均有义务呈报行政人事部门处理,以确保多数员工安全;

八、工伤发生后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提出书面事故调查报告。

第五十条、本《员工手册》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第五十一条、本公司员工务必了解本手册一切内容,并不得以未悉为由而免除责任。

第五十二条、本规则不尽之处,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规章制度执行。

家庭内部遗产分割协议书简短四

各市(州)公安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省委九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切实抓好户籍管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人口信息管理等工作,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更好地服务“两个加快”,推进我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公安部关于开展爱民实践“大走访”活动的安排部署和厅领导的指示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户政管理,提高公安机关便民利民服务质量提出以下意见:

一、把握好当前户政管理基本原则

鉴于当前我省经济建设特别是灾后重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治安户政部门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群众意识和法制意识,按照“既要开拓创新,又要积极稳妥;既要方便群众,又要把握政策”的原则,创造性地加强和改进各项户政管理工作,通过拓展一站式办理、上门或预约服务、开通短信服务平台、畅通回应群众呼声渠道等多种方式,全力构建新型户政管理服务体系,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和便民利民服务质量,努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二、正确处理好有关户政管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一)户政管理方面。

1、出生登记问题。

新生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父、母或其他亲属凭《出生医学证明》到新生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登记手续,手续齐备的一日内办结。户口登记机关应拆切《出生医学证明》副页作为出生登记的原始凭证。户口登记机关在办理出生登记手续时,要查验计划生育证明;对非婚生育、超计划生育、无计划生育证明的,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调查核实时间为30日),仍必须办理入户手续,并于当月内向当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通报情况。

2、未落常住户口人员落户问题。

(1)对未落常住户口,尚未成年或虽已成年尚无独立生活能力仍需由父母供养的,可在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常住户口,一岁以下作出生登记,一岁以上作补录户口办理审批。对已成年且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按其现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

(2)根据民政部、公安部等中央和国家机关五部委《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xx〕132号)的有关要求,20xx年4月1日之前公民私自收养子女不符合《收养法》规定、但确已共同生活多年,建立事实收养关系且未落户的人员,因故难以办理《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的,经户口登记机关调查核实后予以落户(调查核实时间为30日),与收养人的关系登记为“非亲属”关系。

(3)对持过期迁移证件或迁入地址发生变更,符合现行迁移政策的,迁入地应准予落户,不符合现行迁移政策的,原迁出地应予恢复户口;对遗失迁移证件的,原证件签发机关应按原证件内容予以补发,并注明该证件系“遗失补发”;对刑释解教人员遗失释放证明、退伍军人遗失退伍证明的,原籍户口登记机关应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予以恢复户口(调查核实时间为30日);现居住地与原籍地不一致的,对符合落户条件的,现居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应凭原籍未落户证明和调查核实材料予以落户。

(4)对因长期外出等原因户口被注销,经原籍户口登记机关调查核实后(调查核实时间为30日),应在原籍恢复户口,符合迁移条件的,应先在原籍恢复户口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关于大、中专学生办理户口问题。

户口保留在原籍的农村籍学生申请办理城镇户口的,原籍户口登记机关凭《录取通知书》直接办理城镇居民登记手续,单独立户并颁发居民户口簿,其住址登记为原住址。对就学期间户口保留在原籍的成年子女,其父母户籍发生迁移时,可一并随迁。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已成年未婚子女投靠父、母随迁的政策。

4、关于城镇居民要求转为农村居民的问题。

在政府没有出台新的规定之前,城镇居民一律不予批准转为农村居民。目前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推进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xx〕4号)的有关规定,允许20xx年以后(含20xx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农村籍大中专毕业生,“本人自愿迁返原籍农村,且从事农业生产、居住在农村家中满1年以上的(含1年),经原籍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同意,户口登记机关调查核实后,可将其户口迁回原籍落农村户口”。“从事农业生产”是指“有土地耕种,并实际从事农业生产劳动”。

5、父母投靠问题。

放宽父母投靠子女的限制。需要到城镇投靠子女的,不受身边有无子女的限制。户籍地在农村的父母或城镇退休人员投靠城镇子女不受年龄限制。(成都市除外)

6、孤寡老人和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户口迁移问题。

对孤寡老人和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其近亲属经公证愿意赡养或抚养的,准予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7、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户口迁移问题。

对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其他地区离休、退休的人员,在原工作单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的住所,需要返回原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应准予落户。对国有企业下岗人员下岗后与父母或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凭下岗证明、街道、乡镇(村、居民委员会)证明材料,经户口登记机关调查核实后(调查核实时间为20日),允许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8、关于成年人变更姓名更改年龄问题。

成年人原则上不予变更姓名、更改年龄,确有特殊原因,必须持本人申请,出具乡镇或单位的证明,经户口登记机关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时间为30日),由县(市、区)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批准变更、更改;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公安部没有出台新的规定以前,一律不予变更姓名、更改年龄;按照中组部、人事部、公安部《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xx〕41号)的有关规定,干部一律不予更改年龄。

9、死亡人员户口注销问题。

公民死亡,一个月以内,由其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上述关系人未在此规定期限内办理注销户口的,经户口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或工作单位确认并出具死亡证明,户口登记机关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时间为30日)后,应强制予以注销户口。

(二)居民身份证方面。

1、严格执行居民身份证领证时限规定。

受理证件申领的公安机关应在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的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方,最多可再延长30日。

2、认真开展异地办证便民服务工作。

出省务工人员通过人像信息异地采集模式采集人像信息后,委托同一家庭户内成员前往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居民身份证申领手续,符合条件的,应当场受理;因人口信息系统无人像信息无法确定是否本人的,应告知群众经村、居民委员委会确认签章后即行受理。

广州、深圳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代办点受理的居民身份证信息,各地应认真审核受理,于20日内处理完毕。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向省厅上传受理信息,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认真填写不合格原因。

3、及时处理居民身份证件办理相关问题。

因公民身份号码重号等原因不能及时制发居民身份证的,受理机关在收到相关回馈信息后,应于5日内告知当事人,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在30日内加以解决,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解决的,应及时告知当事人,说明原因,取得群众理解。

(三)人口信息质量方面。

1、及时维护更新人口信息数据。

各地公安机关要认真执行《全省人口信息数据质量和维护工作考核办法》,各市(州)公安机关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要做到每7天向省公安厅维护更新一次。对群众反映的本人信息与省、市(州)人口信息库中的信息数据不符的,自接到群众反映后,7日内市(州)公安机关应将其正确的信息维护更新到省厅人口信息数据库。

2、提高人口信息主要项目采集率。

各级公安机关要对常住人口中的六个主要项目进行认真采集,其中出生地、籍贯采集率须达到95%,法定结婚年龄人员的婚姻状况、16周岁以上人员的文化程度采集率须达到80%,18周岁以上人员的职业和服务处所采集率须达到60%。

3、关于公民办理银行业务中所遇人口信息不一致问题。

公民在办理银行业务时,各地要认真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和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省公安厅的有关规定,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做好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有关工作通知》(成银发〔20xx〕211号)精神。县级公安机关和派出所对公民申请证明核实其身份信息的,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和派出所须及时受理,并在受理核实申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核实情况反馈申请人。

三、工作要求

户政管理是所有公安机关加强社会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它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把户政管理工作作为当前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加强公安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抓紧抓好抓实。

(一)要加强户政管理队伍建设。各市(州)公安局除已有单独的户政业务部门外,其余市(州)可在现承担户政职能的部门设立单独的户政大队,从事户政管理工作,并至少配备一名以上的专(兼)职人口信息系统管理民警,同时配备与工作量相适应的人口信息系统技术人员;各县(市、区)公安局也要在现承担户政职能的部门设立单独的户政中队,从事户政管理工作;派出所必须固定专门的户籍民警,从事户政管理工作,一律不准非警务人员参与户政行政管理。请各市(州)公安机关于9月1日前将本地户政管理机构、人员落实情况,报省厅治安管理总队。届时省厅将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考评,并纳入年底目标考核。

(二)加强舆论宣传工作。户籍管理涉及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社会各界、有关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非常关注。为了解决群众对户政管理工作政策法规不熟悉、业务办理流程不了解等问题,帮助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准确理解和把握户政管理政策,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宣传方案,充分发挥本地办证中心或办证窗口的示范作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充分宣传户政管理政策法规,让群众明白户政业务办理程序。要注重发现典型,及时表彰户政管理窗口服务先进单位和优秀户籍民警。

(三)妥善处理群众反映问题,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各地公安机关要立即梳理通过办证、信访、热线电话等渠道掌握的群众反映强烈的户政管理方面的问题,并落实领导责任,逐人逐事落实具体承办人员,于8月30日前办结。办结情况,请于9月10日前报省厅治安管理总队。省厅将就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予以通报。

(四)既要热情服务,又要严格执法。各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特别是窗口单位,要按照省厅有关要求,规范各项户政管理办证程序,并严格执行。各地每年都要组织一次全面的户政业务培训,提高户籍民警的业务水平。各地要增强户籍民警爱民为民的服务意识,对长期态度生硬、群众投诉集中的民警,要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和帮助,对屡教不改、工作作风散漫的,要实行待岗培训。同时,各地还要进一步加强证件管理工作,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纪律。对确因工作不认真,审核把关不严而造成工作失误的,要实施责任倒查追究;对假报户口、冒名顶替他人户口,伪造、变造、出租、转让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骗领、冒领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本指导意见自省公安厅发文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请各地公安机关将执行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以及所遇到的问题或困难,及时报省厅治安管理总队。

家庭内部遗产分割协议书简短五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由乙方担任甲方承揽的 工程项目部负责人,负责组织项目班子对该工程进行全面管理和组织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力保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和取得最佳经济及社会效益,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工程地址: 室地面地砖、墙面砖)

2、工期: 工程质量:按施工现场要求合格施工,符合行业规范要求。 工程价款:合同中标价。

第二条:承包方式

1、 由乙方承担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及工程所需资金,全面负责本工程项目班子的组建、管理和施工,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民事、经济等责任。

2、所有工程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按预算部审定工程总金额的95.2%按工程进度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项目工程管理及责任

1、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协调和指挥,接受甲方委派的项目管理人员对资金流向、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和检查。

2、 乙方全面负责履行《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条款协议,承担全部责任和义务。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违约,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3、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工程整体转包和肢解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责任。

4、 乙方施工所发生的安全、质量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所带来的赔偿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

5、 乙方应服从业主监理和甲方正确的工作指令。拒不服从业主、监理、甲方指令,影响较坏的,甲方将责令其停工和退场,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6、 乙方不得有任何使甲方社会形象受损的行为发生。不得以甲方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收取保证金、赊购材料或作某种承诺,乙方所有经济活动只能以自己的名义发生,并承担其责任和后果,概与甲方无关。

7、 乙方必须保证该工程的人工工资、材料款、机具设备租赁费的支付,并以家庭全部财产作为担保承担全部责任,不得随意拖欠,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概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项目资金管理与责任

1、 乙方所得的工程进度款应全部使用于该项目工程,不得挪作它用或转借他人,甲方有权监管乙方资金的流向情况。

2、 本工程项目的一切税费由乙方依法缴纳,由甲方代扣代缴。若因乙方原因引起法律纠纷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 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工程项目内部承包财务管理办法》及公司其它内部管理规定。若有违反,由甲方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配合乙方做好该工程项目开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2、 督促乙方做好安全、文明施工,质量、技术交底,成本核算等方面的台帐工作。有权对乙方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成本核算、资金流向等进行监督管理和要求整改直至停工整顿。

3、 监督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工程项目的有关规程、规范及验收标准。施工过程中若发现质量及安全隐患,甲方应协助乙方及时处理解决,其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4、 甲方监督乙方现场施工及其它事项,协助乙方认真履行工程合同,加强对乙方进度、质量、安全、资金管理并进行监督。

二、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承担组织实施本工程所签订施工合同内容的全部价款和质量、安全责任,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承担项目经理部对业主方的全部承诺,具有对工程施工的全部管理权。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有关建管、城管、规划、质检、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和缴纳有关费用(包括乙方缴纳民工工资的履约保证金等施工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操作规程、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其它规定,必须按图纸及设计变更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

3、 按规定组建工程项目部的管理班子:①项目经理部组建报告;②工程基本情况表;③人员组成基本情况表;④规章制度文件等。项目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安员、测试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自行招聘人员由项目责任人统一管理,签订招聘协议书。

4、 办理施工许可证时所需人员证件由乙方自行提供。若需甲方提供的,其收费标准按二级建造师800.00元/月〃人,施工员及其他人员500.00元/月〃人计费。甲方派住该项目的人员工资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5、 项目部所有人员的工资、养老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及伤、病、产假、法定节假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承担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有关中标费、建管费、合同签证费、建筑市场交易费、职工意外伤害保险费等费用。

6、 所有工程材料、设备、人员由乙方自行组织进行。但在价格相等时,优先使用甲方提供材料、设备。

7、 乙方负责本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其中包括竣工图纸的绘制、材料复验送检、隐蔽资料编制、设计变更、技术商洽、竣工结算等施工期内的全部工作。

8、 本工程项目必须按现行国家规范和验收标准施工,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同时符合业主、监理的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若乙方不能履行或不按约履行本《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和与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承包合同,并由乙方支付该合同总额的 2 %给甲方作为违约金,由甲方另行组建项目部完成本目标责任书中未完工程,前期该工程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本管理合同经双方签章(字)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清帐务及款项,工程保修期满后自行失效。

第八条:本承包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九条:本合同共五页,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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