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句子网 - 唯美句子、句子迷、好句子大全
第一句子网 >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内容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内容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内容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内容

时间:2020-08-08 04:15:09

相关推荐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内容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内容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汇编”这个词的意思是小学安全管理制度的汇总、整理和编辑。它通常包括小学安全管理的各个方面,如校园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活动安全等,以及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规范。汇编可以对这些制度进行分类、解释和提供相关示例,以便于小学师生和管理人员了解和遵守。以下是有关于小学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汇编1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校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章学校安全工作要求

第一条学校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学校作息时间表中明确规定在校时间。学校或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延长授课时间和增加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第二条学校和家庭必须把学生的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定期或不定期在学生中普遍进行安全教育,使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救自护技能。

第三条学生家长和教师都必须更注重对孩子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并督促孩子做好自身安全防范工作。学校在期初口头或书面通知家长学校作息时间,安全知识注意事项,让学校和家庭携起手来,共同做好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各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周、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第五条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教导处、体育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六条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第七条高度重视学校周边环境问题,如出现学校附近开办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及时上报,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进行整除。发现学校门前和两侧摆摊设点,学校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教育学生不吃零食,不到小摊小贩上买东西,使学校周围有一个健康文明的环境。每学年初中心学校校长与各完小负责教师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明确落实责任制,共创安全文明校园。

第八条加强校舍的管理与维修,消除事故隐患。学校安全总务处要定期对校舍及辅助用房进行检查,鉴定为危房的一律停止使用,对破旧房屋要及时维修。各校负责教师平时要密切注意校舍的安全,一旦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并立即停止使用。

第九条严格用电、用水管理,注意用电、用水安全。用电线路和设备总务处要经常检查,发现老化线路和不安全插座要及时更换;用电操作要严格、规范,并由专人负责。要配足消防器材。学校的公共饮水设施、水源等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条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工作。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同时,学校要重视染病的防治与管理工作,坚持学生定期健康体检制度。

第十一条不得组织小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抗洪救灾活动。

第三章学校安全工作管理

第十二条学校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期末作为考评每位教师工作的一项内容。

第十三条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

第十四条各部门教师对部门安全工作负责,班主任对班级安全工作负责,教职员工均有维护学校安全和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五条学校配备安全工作联络员,并报镇政府和市教委备案做好,主要做好每月安全报告工作。安全工作联络员要及时了解学校安全工作情况,迅速准确地传达上级和学校领导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要求,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上级汇报安全工作情况。

第十六条学校要在教育局的领导下,会同公安、交通、消防、卫生、防疫、综合治理、新闻宣传等部门,相互配合、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形成良好的学校安全防范体系。

第十七条实行领导值周和节假日值班制度,教师值周制度,认真填写值日登记表。

第四章学校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

第十八条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学校教育行政管理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学校领导、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第十九条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充分利用晨间谈话、班队课、学科教学渗透等形式,针对学生不同情况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第二十条学校聘请校外辅导员来校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知识讲座,增强学生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使学生能够知法守法,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第五章规章制度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逐步实现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第二十二条实行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制度。分管领导要经常在中心校、村小进行安全检查。每学期初要组织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对安全工作是否重视,各种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措施是否得力有效并得到落实,各种设施设备是否有安全隐患,食品是否卫生等。要认真仔细,不走过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第二十三条任何形式的集体性外出活动(包括教育、教学计划内的),必须书面报告校长室,再由校长室报请市教委审批,批准后方可外出,并坚持安全、就近、就地、徙步原则,组织者要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遵循有关规定,确保万无一失。

第二十四条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凡学校发生死亡或重大伤害事故,应迅速向上级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落实“安全教育周”制度。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为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周”。主要内容:

(1)组织学生看一本安全教育录像;

(2)出一期安全教育黑板报;

(3)上一堂安全教育主题班会课;

(4)全面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自查。

第六章事故处理与奖惩

第二十六条学校将安全教育、管理和防范工作作为考核每位教师的重要内容。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教师一律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对因玩忽职守而酿成重大安全事故者,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要依法妥善处理学校安全事故。学校教师、学生在校内受到轻微伤害的,学校可配合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进行处理;发生死亡、重伤等重大事故的,应保护现场,迅速报告上级部门,及时疏散学生,全力救护伤员,减少伤亡,并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凡师生在校外因非学校责任造成伤害的,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

第二十八条实行安全工作奖惩制度。对见义勇为,为保护国家财产或师生安全作出贡献者要给予表彰奖励;对遇险不救、临危逃脱者,要给予党纪、政纪、校纪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安全工作与教师年度考核挂钩。

第三十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汇编2

一、小学门岗制度

1.门岗工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命令,尽职尽责,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校门岗实行24小时值班,按学校规定时间上锁、落锁,确保学校公私财产免受损失。

3.外来人员来访必须登记,坚决执行进出人员检查登记制度。

4.发现陌生人要进校,需问明情况,让其登记,方可放行。对于行迹可疑者要阻止进入,及时报告,把不安全隐患拒之校门之外。

5.不到放学时间,不得让学生出校门,确实有事者,须出示班主任或科任老师批准的请假条方可放行。

6.值班期间,工作人员不得脱岗,接待客人要热情大方、文明礼貌,自觉维护学校荣誉。

7.维持校门秩序,保证门口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8.控制进出校园车辆和人员,但要做到文明值勤,礼貌待人。

9.值班人员遇到违纪事件,及时处理;遇到突发事件,果断处理,及时报值日领导及时妥善处理。

10.值班人员因事、因病等请假,需书面请假说明情况,报学校批准,并按学校请销假制度执行。

11.坚持报告制度,对重大事情要及时向校领导报告。

12.严格检查出校门的公物与物品,无许可证明,不得放行。

13.为了全校师生的安全,在甲型H1N1流感盛行时期,外来人员进校必须进行体温检测。

二、小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1.上学、放学途中,不得玩耍或进行危险性活动,学生遵守交通规则,靠右行走,按“一看二站三通过”原则过公路。

2.学生上学不论路途远近,一律不准骑自行车。

3.在教师未上班的时间内,学生不宜提早到校。

4.学生在校期间,严禁走出校门。

5.校园内应文明行走:课间不追逐打闹,爬高上低,在教学楼里活动时,主动让行,不攀楼梯、走廊栏杆和窗台;上下楼时一律靠右行走,应慢行,不拥挤。

6.校园内严禁玩耍棍棒、砖石、玻璃、小刀等有危险性的玩具和器械。

7.学生身上不得带有诸如火柴、打火机之类的火种,禁止玩火,防止发生火灾。

8.学生不得触摸或靠近校内电线、电器等,学校应在这些地方做好标记,提醒学生,预防触电。

9.学生上操及体育课、课外活动时,都应严格按照教师的要求进行。下课时不哄散。

10.学生放学后应及时回家,不准在校园内逗留,在路途中玩耍,或互相串门。

11.在学校内发生事故,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主动做好缮后工作;对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法规、法律明确责任,严肃处理。

12.学校、教师要经常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警钟常鸣,防患于未然。

三、学生保护制度

1.学校要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耐心教育,不得歧视。

2.学校应该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不得随意开除学生。

3.尊重学生人格,不得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和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4.安排未成年人参加聚会、文化娱乐、体育活动、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要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

5.不适易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6.学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在不同的教育阶段,应根据自身的年龄、认识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危险。

7.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汇编3

一、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二、学校成立学校食品卫生督查小组,把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分管后勤的副校长、总务主任和具体承办人。

三、监督员逐日检查记载食堂食品采购、储藏、加工操作、销售、剩余饭菜销毁等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发现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必须立即果断措施予以纠正。

四、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五、食堂和饮用水管理要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学校食堂的操作间和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发生。

六、食堂承包人必须强化日常卫生工作管理,确保食堂基础设施符合卫生要求,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群众的卫生监督。

七、食堂和校园商店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特有健康证。

八、学校加大对学生饮食卫生的教育力度,科学引导,有效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九、学校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传染病暴发等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保证在2小时内上报教育局,并积极采取措施控制事态,保留现场。对事发责任人,将根据事故情节情况予以严肃处理。

十、学校主管校长同食品卫生的有关人员签定责任状,明确岗位责任,各司其职,确保校园食品卫生的安全。

防蝇防尘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部《食品安全卫生》法律,严格执行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的相关文件,本着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严防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措施:

1、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切实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卫生安全,是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学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卫生兼管员为第二责任人,食堂管理员为当事第一责任人。

2、防治结合,有效整治。

(1)、食堂必须坚持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内、外(直径3米范围内)的卫生清洁制度,做到不留卫生死角,不留卫生隐患。

(2)、食堂内所有的食品必须上架,严禁食品在地面存放。(3)、严禁向学生出售自制食品。

3、做好食品防蝇保护网,并定期用安全可靠的防虫药剂进行清除和消毒。

4、做好“四害”危险源头管理,采取切实措施,防止食品被叮咬。

5、加强检查,落实整改。

卫生兼管员必须定期、抽查相结合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必须要求限时整改,并上报相关部门,对食堂服务人员不服管理,不限时整改到位的,学校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食堂防鼠、防蝇、防食品变质

制度措施

1、食堂必须做好防鼠、防蝇工作及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2、学校下水道设有网状防鼠装备,木门下方50厘米处,安装有防鼠铁皮,储藏室设有防鼠台。

3、在老鼠易出没的地方,设有毒饵盒。专人定期检查、投放由南关办事处提供的专用低毒鼠药。

4、食堂门窗安装防蝇纱窗,悬挂灭蝇荧光灯。

防食品变质制度措施

1、学生食堂在保障正常供应师生饭菜的基础上,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制度。

2、学生食堂不准出凉拌菜,不采购四季豆、发芽的马铃薯、新鲜的黄花菜和其他不洁净的蔬菜。

当天饭菜应及时出售完,不能出售的要生、熟冷藏保管,下次出售时检查,加热煮熟后方可出售。

除“四害”管理制度

为了消除鼠、蚊、蝇、蟑螂(以下简称四害)的危害,防止疾病传播,保障全体师生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一、除四害工作应当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集中统一除四害与日常除四害相结合,专职人员与兼职人员除四害相结合,治理环境消除四害孳生条件与直接消杀四害相结合的原则。

二、除四害工作实行责任制。食堂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三、采取科学、安全、有效的方法控制和降低四害密度,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

四、优化改善环境、控制四害孳生等综合性防治措施杀灭鼠、蚊、蝇、蟑螂。

五、食堂、仓库等场所应当有防鼠灭鼠措施,可以采取堵鼠洞、设置地漏、箅盖洞口、毒杀、粘捕等方法防鼠灭鼠。

六、积极做好清除积水、平整洼地等工作,控制和消除蚊虫孳生条件,采取各种有效方法,消灭幼虫和成蚊。

七、完善防蝇设施,加强废弃物的管理,采取诱捕、拍打和喷洒药物等方法防蝇灭蝇。

八、消除蟑螂栖息孳生条件,采取堵洞抹缝、修补门窗、网盖洞口,放置毒饵、粘捕和喷洒药物等方法防蟑灭蟑,清除卵鞘,杀灭蟑螂。

九、不得使用剧毒、高毒除四害药物。

燃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不得损坏燃气设施,影响用气安全。

二、不得用明火对燃气设施、器具进行试漏。

三、不得在不具备安全用气的场所使用燃气。

四、不得自行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设施和器具(不包括家庭用燃气灶具)。

五、不得加热、砸、摔燃气钢瓶或者在使用时倒卧燃气钢瓶。

六、不得自行倾倒燃气钢瓶残液或进行燃气钢瓶之间倒罐。

七、不得自行改换燃气钢瓶检验标志和颜色。

八、不得有其他影响用气安全的`行为。

防鼠防蝇防蟑螂药物管理制度

(一)、灭鼠杀虫使用的药物必须是具有“三证”(国家发改委的农药生产批准证、农业部的农药登记证或临时登记证明、省技术监督局的产品技术标准)的产品,在本校使用的灭鼠杀虫药物应按照市爱卫办统一要求使用药物并采取相应的环保和安全措施。

(二)、严禁使用国家明文禁止使用的急性灭鼠药或非卫生杀虫剂,且外环境药不得在室内使用,严禁擅自配制使用各类灭鼠毒饵。

(三)、购买灭鼠杀虫服务的药物与器械,其原始凭证必须复印保存备查。

(四)、严格药物与器械管理,设立分类帐目,药物与器械进出仓库都应登记入册。

(五)、仓库药物应有标签并注明药物名称、产地、生产日期、有效期。药物先入先出,避免过期失效。

(六)、药物的混配、稀释使用,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和按产品使用说明用量具准确进行。

(七)、要科学交替使用同一灭效的药物,为提高灭鼠杀虫的效果,尽量少使用抗药性高的药物。

(八)、器械应定期保养、检测、维修、确保能正常安全使用。

(九)、仓库药物应按品种分类堆放,灭鼠药与杀虫药不应混放,药物堆放应离墙离地,并保持通风,整洁有序,做好放火、防盗等安全措施。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