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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游泳馆 杭州天水游泳馆

时间:2022-09-30 06: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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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游泳馆 杭州天水游泳馆

吉林一号卫星拍摄的浙江杭州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图[赞][赞][赞]

杭州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位于杭州市钱塘江南岸,简称“杭州奥体中心”。建筑主要由体育场“大莲花”、体育馆/游泳馆“化蝶”、网球中心“小莲花”、综合训练馆“玉琮” 等组成。其中,“大莲花”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我上头条#

【济南60岁妈妈今天去杭州儿子家小区游泳馆游泳,水温27度 - 今日头条】迩声遐情的视频

济南60岁妈妈今天去杭州儿子家小区游泳馆游泳,水温27度

迩声遐情

“全被看光了!”浙江杭州,一个健身游泳馆内,任女士正在女更衣室换衣服的时候,突然闯进来了一位男子,当男子看到全身裸露的任女士,也意识到不对劲说了句走错了,就赶紧出去了。[太阳]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在这里,先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大家在公众场合出糗的话,会怎么做?可能有的人会立刻从现场离开,因为害怕被人指指点点。但要是碰到对方是个懂法的人,要用法律手段来维权的时候就不能随意离开了,因为你的无心之举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早在之前,就发生了一件有关侵犯女性隐私权的案例,杭州任女士在一家健身游泳馆里被男顾客看光了全身。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任女士在这家健身游泳馆的更衣室里正在换衣服的时候,被误闯进去的男顾客不小心看了全身,任女士发现自己被对方看光了全身,顿时觉得又羞又恼,而该名男子见自己进错了地方,慌忙地说了句道歉之后就出去了。

任女士转念一想觉得事情不对劲,她怀疑这名男子是故意的,于是机警的她马上报了警,警察来了之后询问了事情的整个经过,接着又仔细盘问了该名男子,该名男子向警察表示说自己不是有意为之,而是不小心进错了地方。男子表示因为这家健身游泳馆更衣室的设计误导了他。

当时他从游泳馆走到更衣室,走到更衣室的时候前面有堵墙挡住了他的视线,而且更衣室设置的指示牌也容易误导人,上面写的“男更衣室,女士止步”和“女更衣室,男士止步”很容易看错搞混,他就是因为看错了指示牌才走错了更衣室。

听完该男子的述说,警察就带着任女士重走了现场,警察发现到更衣室一共有两条路,一条是从健身馆到更衣室,这条路可以轻松辨别更衣室的区别,而另一条是从游泳馆到更衣室,这条路确实如男子叙说的那样有道墙阻挡了视线,因此未能直接看清更衣室的门帘,导致进错了更衣室。

在弄清楚事情的原委后,任女士原谅了该男子的行为,并接受了该男子的道歉。但似乎任女士并不满意这个处理结果,随后她又找来了记者,她想要追究这家健身游泳馆的责任。要求这家健身游泳馆退掉她一家人的健身卡。

理由是这家健身游泳馆的更衣室设计不当损害了顾客的隐私权。对此,这家店的老板表示只答应退还任女士的健身卡,但要给另外六人退还健身卡需要扣10%的手续费。任女士听后不同意店家的处理意见。

但是健身游泳馆的老板当着记者的面也不好意思推脱责任,于是就只好同意任女士的要求,答应无偿退还任女士一家人的健身卡,而且不收手续费。但他又以店内经营不善为由承诺两个月后再给任女士退卡。虽然未能当场退卡,但任女士最终同意了店家的意见。谈妥之后,双方当着记者的面签署了合同。

对此,从法律角度来看任女士的做法并无不当之处。因为法律有权保障每个人的隐私权,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受害人是可以主动报警让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行为严重的话对方还需要被拘留五到十天,还要赔偿精神损失费。

该案例任女士的隐私权的确遭到了侵犯,但是在对方无故的情况下造成的,加上对方的认错态度比较好,所以就不予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而且该男子能够当面说清楚事件的经过,属于举证合理,不存在主观意愿上的偷窥,所以警察就撤销了对他的治安处罚。

或许有人会觉得店家有点冤,钱没挣到,还要被媒体曝光。其实从《民法典》某条法律来看,店家一点也不冤。《民法典》的规定是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意思就是说店家是在合同期限内不能履行保障义务,那么任女士可以有权要求店家无条件退还健身卡。但对于任女士的家人,店家可以视情况之下收取手续费,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了履行期间,那么店家可以在退还她家人的健身卡后收取手续费,如果在合同上没有约定履行期间,那么店家就要无条件退还她家人的健身卡,不能收取她家人的手续费。

作为消费者,我是十分赞同任女士的做法的,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增强说明了我国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也提醒店家要不断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意识,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对此大家怎么看呢?

大学路的老浙大泳池,当年竺可桢校长为鼓励学生游泳,第一个跳下泳池。往后,老浙大搬迁了,游泳池留下,成为市少体校的游泳训练池。这里是杭州游泳传奇的起始地,是杭州飞鱼梦开始的地方。

#妈妈该不该带儿子进女性更衣室#

妈妈带十几岁儿子进女更衣室,网友炸了:没有羞耻心吗!母亲回复:孩子又看不懂的,就你精贵怕看!孩子在旁边笑![发怒][发怒][发怒]杭州游泳馆的情况怎么样?

都市快报讯 今天,网友“马库斯说”发了一条微博,引发网友热议:

我们这儿的游泳馆更衣室每天都有女性带儿子进来,不止一个!都是十多岁的!长的身高马大。这些男孩子还和女性一起洗澡,我闭着眼睛坐在板凳上洗头,腿分开着,洗好抬头一看,一个男孩蹲着看我……我很生气也很屈辱,叫来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说小男孩还小,管不了,他妈妈说“孩子又看不懂的,就你精贵怕看!”旁边的男孩还在笑。

@初见情感空间

首先,估计很多成年人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家长毫无边界感,不尊重女性,对孩子没有基本的引导,别人说出来还受到攻击“”孩子又看不懂的,就你精贵怕看!”这位母亲完全不觉得自己有错的态度,真的让人气愤!

其次,一般情况下,孩子在三岁左右就慢慢出现了性别意识,所以为了避免孩子性格出现偏差,在三岁前就需要培养孩子的性别意识情况,可以对孩子进行一些性教育,告诉孩子男女孩子的差别。对于孩子来说,性别意识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在生活当中可以以适当的时间给孩子扮演一些性别角色,来告知孩子自己是男孩还是女孩,可以让孩子慢慢的接触,培养孩子的性别意识!

第三,这个男孩已经十几岁,并且有了正常的生理反应,母亲还带到女性游泳馆更衣室,简直是忍无可忍,甚至已经触犯了法律,作为监护人,还方面做出这样的语言攻击,这样的孩子长大,往往也毫无边界,对女性缺乏尊重,处理不好亲密关系,甚至更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路,并且还不自知!俗话说,父母不教育,社会自然会帮你教育,真的到了那时,父母只能捶胸顿足的后悔去了!

对此事,你是怎么看的呢?欢迎留言分享!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11月10日,浙江杭州,发生了一件令人气愤不已的事情。某小区有业主在家休息,没事出来看看风景吧,结果小区里的一幕却让自己不淡定了。

原来,小区也是个环境优美的小区,还带有一个非常大的游泳池。然而,再看泳池四周,到处都是三五成群的大妈,有的大妈拿着水桶和盆子,甚至还带有搓衣板,在泳池边安然自若的洗着衣服,还有大妈用木棍敲打着衣服;泳池对面甚至有一位大妈拿着拖把在泳池里不断冲洗;更有甚者,有大妈还在泳池边杀鱼,用泳池水进行冲洗……

看到这个视频,真是让人大开眼界了。这也算是高档的小区了吧,不然小区里也不会带有这么大的泳池吧。可是业主的素质呢?

大妈们为了节约自己用水,可谓绞尽脑汁想办法,这泳池的水可是免费的,不用白不用,于是大妈们你争我抢,都在争抢着使用,就形成了一种风气,好像这便宜不占白不占,不占这便宜就是傻子一样了,大妈的这种心理真是要不得啊!

就像视频中描述的,这泳池的水用来洗衣服,投墩布,甚至杀鱼,这水早就已经被污染了,还能继续用来洗衣服吗?还能继续用来洗鱼?我想除了投拖布还没有大的影响之外,其它行为真是要考虑自己的健康了吧!

节约水资源是好事,但是不能节约自己家里的水资源的同时,去污染更多的水资源,这不但会造成更多的水资源浪费,更造成了不必要的环境污染。

本来泳池是业主们用来游泳的,被大妈们这么一搞,可能这水池以后就要成为臭水沟了吧?

但是我们也不得不疑问,既然是高档小区,业主们掏着高额物业费,这泳池就没人管理了吗?对于这样不文明的行为,这样损害大多数业主利益的行为,物业管理人员不该出来制止吗?这些大妈们素质是不高,但没人管理没人制止可能才是主因吧!

#全国达人榜# #杭州头条#

【拒不退款!杭城一连锁健身房顾客傻眼:充了9800元,拖了半年还不开门?群里330多人晒单……】近日,小时新闻记者帮接到读者发帖求助:杭州转塘奥莱金街斯迈尔健身房负责人立了字据,但是拒不退款。从6月起,至今都已经过完年了,依然音讯全无。

小时新闻记者原以为,这是一家健身房跑路的实例,随着采访深入发现,这家健身房竟然没开过门!

发帖人小吴(化名)家就住在转塘奥莱金街附近。去年5月底,她在朋友圈看到斯迈尔健身房的宣传单。

“说是奥莱金街马上要开一家新的斯迈尔健身房,预计8月开业,先预售会员卡,如果是创始会员比较优惠,预付100元定金能享受一定的优惠。”

小吴一直有健身的想法,但是很多健身房不是离家远,就是设备无法满足要求。

小吴了解了一下,斯迈尔是个连锁品牌,在余杭有好几家店,而且宣传单上称有室内游泳池。这一切完美满足了小吴的健身要求,促使她立即下定金。

去年6月25日,斯迈尔健身房在凤凰创意园搞了一个开幕式。

预付定金的会员都到了场,有几百人,场面很热闹。

“现场有很多套餐,从三四千到一万多的各种课程,很多人都买了不同的套餐,我自己买的是3500元的课程。其他人有的付了9800元,有的付了5960元,有的付了6560元,最少的也付了1000多。”

小吴说,大家对连锁店比较信任,没有想太多,也没有实地考察健身房。

但,本应该去年8月开业的斯迈尔,却迟迟没有开。

“问了销售人员,从去年8月开业推迟到去年10月开业,然后一直推迟,但就是没开门。”小吴说,自己特意去奥莱金街商业体看了一眼,都没有找到这家门店的店面。

其他一些会员也坐不住了,门店没有,又迟迟不开业,不太靠谱,纷纷打算退款。

没想到,退款的程序比起开业更加难等。

“本来还能联系上,销售说退款人员太多要排队,一直等着,结果到了去年12月,销售员不回微信了,过完年,对方依旧没回应,我们实在没办法了。”

在诚品斯迈尔会员交流群里,一共有333人。

群成员都是交了几千至一万元的会员费,但却连一天健身锻炼的权益都没享受过。

群里,大家晒出了他们交的会员费和合同。

在会员们出示的聊天记录里,有销售员直接拉黑的情况。

按照会员们提供的电话,小时新闻记者随后也尝试联系这家健身房的负责人,但对方一直不接电话。

这件事情,转塘街道平安办也一直在关注。

工作人员告诉小时新闻记者,从去年下半年开始,不断接到这家健身房会员投诉,一直在帮忙协调。

“从我们了解到,这家健身房因为受到疫情影响,所以一直没开业,近日我们联系到了店主,他表示最近几天已经在办营业执照了,会开始进驻装修。健身房也向我们承诺,一定会在今年尽快开业,如果会员想退款,也会打开退款渠道,一一退款。我们会密切关注。”

小时新闻将持续关注此事。(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章然)

近日,浙江杭州,发生了一件让人无语的事情。一位杨女士带着2岁的女儿去游泳馆游泳,却被游泳馆要求赔偿2100块钱,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杨女士在杭州天阳蓝鲸亲子游泳馆给女儿报了一个亲子游泳班,一共有100节课,每节课125元。因为游泳馆墙上特意贴着“三岁以下儿童下水要穿防水纸尿裤”,所以,每次杨女士自己带着女儿来的时候都是给孩子穿纸尿裤训练的。

可是,事发当天,杨女士带着婆婆和孩子一起来训练,自己换完衣服出来,发现孩子已经被婆婆换好了泳衣,就没好意思说婆婆,直接带孩子下水了。然而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孩子直接在泳池里拉肚子了,排泄物污染了水池!因此,泳池要求杨女士赔偿2100元,可杨女士觉得2100元的赔偿价格太高了,表示能够接受1000元左右的赔偿。

据游泳馆负责人陈先生介绍,游泳池面积有220个平方,水池放满水需要340吨水,当天水池受到污染后,造成游泳馆停业两天进行换水,光是营业额损失就达到三到四万块钱了。

姑且这些损失都自己承担了,可是这次换水所发生的水电费以及费用也要4200元左右。

因此,游泳馆认为让杨女士只承担一半的责任已经是仁至义尽了,不可能接受杨女士1000元左右的赔偿。最终,杨女士只能无奈赔偿了2100元钱,游泳馆也重新规范了管理制度……

看了这个报道,不得不说这个这种事情真是太滑稽。孩子幼小无法控制无可厚非,但是泳池明明做了提示,而杨女士也心里非常清楚泳池的规定,可是自己还是对孩子要求太松了,这确实是家长的监管责任!

按照泳池的说法,这点赔偿确实是不多了,只要求水电费直接损失的一半,并没有计较两天的停业损失,如果要求赔偿停业损失,那可是更得损失大了。

游泳池水被污染了,一下子影响了好多人,当天的课都不能上了,后续其他顾客的约课也受到很大影响,所以,事情真的不是自己2000多块钱赔偿能够解决的事情。去年夏天,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一名7岁男孩在健身房泳池内大便,孩子家长直接被健身房索赔15000元。所以,相比较而言,这家游泳馆确实索赔不多。

有网友评论道:“这家长真是无理搅三分啊。明知故犯,赔的一点都不多,我觉得她还可以再多赔一点。”

确实,成年人犯的错,就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吧!当然,相信游泳馆也是通过这件事给自己上了一课,一定会加强管理,出台制度,让自己不会再遭受巨大的损失了!

#杭州头条#

浙江杭州,任女士正在游泳馆更衣室洗澡,突然,一名男子抱着孩子冲进来,把任女士吓得大声喊叫,男子赶紧给任女士道歉,抱着孩子退出去。

据报道,类似事件在该游泳馆已经是第二次发生,之前是一名男保洁闯进女更衣室,没想到这次又发生类似的事情。因此,任女士对游泳馆非常不满意。

任女士表示,他们一家七口人都在该游泳馆办理了健身卡,事发后,他们已经对游泳馆失去了信心,因此要求退卡。

而游泳馆老板对此表示,商场男女卫生间都有人走错,该事件错误在于闯入更衣室男子,而不是他们游泳馆。

闯入男子则表示,他不是故意进入的,他当时抱着孩子,由于男女更衣室挨着,不小心进去的,他发现错误后就及时退出来了。

后经过协商,游泳馆同意给任女士免费退卡,但是对任女士的其他家人需要收取10%的手续费。由于现在是淡季,退款费用需要两个月后返还到任女士的账户上,任女士无奈表示同意。

真是太不可思议了,这么大一个健身游泳馆,同一个错误竟然犯了两次,不仅给顾客带来了麻烦,也给自己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真是太得不偿失了。

1、案发后,任女士选择报警,但是警方并没有对男子作出处罚,为什么?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还应被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请注意,上述规定要求嫌疑人主观上是故意,而本案根据男子的陈述,他是不小心进入的,且发现错误后,就立即退出更衣室,其主观上没有偷窥的故意,因此警方没有对男子进行处罚。

不过,男子的行为虽然不违法,但还是侵犯了任女士的隐私权,因此,任女士不仅可以要求男子赔礼道歉,甚至还可以要求一定的经济赔偿。

2、本案游泳馆没有尽到第三方安全保障义务,应当对任女士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198条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具体到本案,虽然游泳馆辩称他们他们尽到了保障义务,但是任女士称游泳馆没有尽到义务,理由为:

第一、标识混乱,容易引发误解,男更衣室上写着“男更衣室,女士止步”,女更衣室上写着:“女更衣室,男士止步”;

第二、男女更衣室挨着,中间没有隔栏,容易让人走错;

第三、这么大的游泳馆,门前竟然没有任何工作人员。

因此,案发后,游泳馆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在门前安装相关护栏,避免男女顾客走错。

3、游泳馆不仅需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还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任女士付款消费后,游泳馆就应当保障任女士的各项安全,而本案游泳馆由于自身错误,没有尽到义务,违法合同约定。

因此,案发后,任女士不仅要退自己的卡,还要退家人的卡,游泳馆没有办法,最终也只能答应任女士的要求。

最后,常言道,顾客就是上帝,作为经营者,一定要在法律范围内保护好乘客的利益,尤其不能让同一个错误多次发生,因为这样的行为不仅侵害了顾客的权益,还严重影响了经营者的声誉,非常得不偿失!

亲爱的读者朋友,对此有什么看法呢?欢迎评论!#健身房又现男子误入女更衣室# #奇案大侦探第一季# #头条热榜#

————————————————@颜回说法 关注我多学法,少吃亏

前几天,在浙江杭州。有网友爆料,一群阿姨在一个高档小区的游泳池里洗衣服拖地,甚至有人在游泳池里杀鱼。

11月10日,一大早,四五个阿姨聚集在游泳池边。他们正忙着用游泳池里的水洗衣服。看着小区的绿化环境,网友认为应该是高档小区。大家都很不解。一般居住在高档小区的都是一些相对合格的业主,这种不文明现象一般不会发生。不过也有网友表示,这可能是杭州的安置小区,因为现在杭州的一些安置小区建设得很好,看起来和现在的高档商品房在小区环境配置上差不多。

你觉得这是商品房还是拆迁房?如何看待阿姨在社区游泳池的水池里洗衣服?#高档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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