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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道法自然” 可你知道什么是道法自然吗?

时间:2022-10-13 11:3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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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道法自然” 可你知道什么是道法自然吗?

“道法自然”的出处,源自《道德经》第二十五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

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

大曰逝,逝曰远。

远曰反。

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

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译文:有一种物体混混沌沌、无边无际、无象无音、浑然一体,早在开天辟地之前它就已经存在。独一无二,无双无对,遵循着自己的法则而永远不会改变,循环往复地运行永远不会停止,它可以作为世间万物乃至天地来源的根本。我不能准确地描述出它的本来面目,只能用道来笼统地称呼它,勉强把它形容为“大”。“大”是指不停地运转、变幻,也就是说它无处不在、无远不至,穿行于古往今来、八荒六合,到达极远处又返回事物的根本。正因为道是如此无穷无尽,所以说道很大,从而遵循于道的天、地、人都很大。宇宙有四“大”。人也是其中之一。人必须遵循地的规律特性,地的原则是服从于天,天以道作为运行的依据,而道就是自然而然,不加造作。

历史上,老子首先提出“自然”的观念来解释“道”和“德”,并以此作为人们的活动准则。老子认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意为道生万物以及天、地、人的活动过程都是“自然无为”的,并非“道”之上还有一“自然”实体的存在。庄子继承老子的天道自然思想,主张人生的目的就是任其自然。道教承续、吸收“自然”观念后,认为“道”的本性就是自然,道之自然的法则即是天所效法的,也是地所效法的,人生在天地间,其行为的最高法则也应是效法道性自然的法则。

自然,没有任何固定的模式、形式,它生化万物,万物皆按其各自的本性自然生长(生而不有),不存在强加的任何因素(为而不恃),从而保证了自然界的和谐(长而不宰,是谓玄德)。而人修大道,就当效法道的自然本性,顺应天地自然变化的规律,尊重自然界一切生命的特性,并致力于保护、维护自然界的和谐。对于人世间的一切东西,都不要强求,应顺应事物发生发展的自然规律。必须尊道而贵德,要知足、知止、使心神平和,精神得到升华。

这个只是片面之词,完全达不到解释“道法自然”的地步,诸位有补充和异议的请到评论区留下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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