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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将大部财产给儿子 患病后女儿拒尽赡养义务是否合理 为什么?

时间:2021-05-12 15: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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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将大部财产给儿子 患病后女儿拒尽赡养义务是否合理 为什么?

我姨夫去世以后,我姨就把自己的房子过给了儿子,然后把自己的存款也全给了儿子。老人之所以这样做,是姨夫当时有一份嘱托,就是,要把钱给自己的孩子,要让孩子过好的生活,让他们一家幸福。我的姨就把这所有的钱财都给了自己的儿子。当时家里的亲戚朋友都劝伊,这样做不好,你应该等到自己到老的时候看着儿子能够养你的情况下,再把这钱给他。况且你还有两个女儿,她们一分都得不到,是不有一些不公平呢?可是我姨当时只想着自己要完成丈夫的意愿,所以把钱财都给了儿子。可是天有不测风云我姨真的就有一天突然脑出血住进了医院。当时紧急情况大家就让她的儿子把钱掏出来给母亲急救,可儿媳妇儿拿了两万块钱,就说没有钱了,大家质疑之前给他的20多万到哪里去了,他说都给孩子买房子了。可是母女连着心呐,作为什么也没得到的两个女儿,却在这危难的时候,也没考虑公不公平,而是把钱拿出来都给母亲看了病。好在我的姨自己还有养老保险。最后报回来的钱还是还给了女儿们。

通过这样的事情,我觉得作为老人的应该到自己即将走完人生道路的时候,再决定把自己的财富给哪个儿女,才决定谁会孝顺,你给谁,这样才是最公平的。

这种案子在现实生活中,法院也已经判决过很多了,那法院又是怎么判决的呢?为什么要这么判决呢?

案例;只因母亲将股票、房产等财产都给了儿子,在母亲患病后女儿拒绝赡养,母女对薄公堂,生前赠予,这位母亲的偏心一览无余,却也最终导致自己老无所依。

年轻古稀的王奶奶与丈夫共同养育4个孩子,大女儿与小儿子,不幸早亡,相伴50载的老伴也于两年前去世,随即发生的继承纠纷则让王奶奶与儿子阿明、女儿阿珍的关系紧张起来。

原来1月王奶奶被诊断出癌症,术后疗效并不理想,面对动辄几万元的治疗费,王奶奶每个月不到3000元的退休金简直是杯水车薪,患病期间都是由儿子阿明照顾,亲生女儿,对生病的母亲不闻不问。

4个月后,王奶奶一气之下将女儿诉至法院。

“女儿是我怀胎生下来养大成人的,我把财产留给儿子,难道这可以成为女儿不孝顺的理由吗?”

王奶奶的诉求,女儿阿珍以后每个月给她1500元赡养费,并把前两年拖欠的赡养费也补上,还要分担住院期间花的7000元.

快50岁的阿珍觉得有些委屈;

“我爸去世后,因为遗产问题,家里矛盾很大,我妈把财产都给了我哥,现在又要我承担一样的赡养义务,我觉得这不公平。”阿珍表示她愿意赡养母亲,但是其本身经济条件并不好,一个月收入才2000元,还要养小孩,“如果硬要我付赡养费,就从我本应分得的房子租金里扣,我真的负担不了医疗费。”

法院:母亲要求赡养费合法,儿子应当承担更多赡养义务。

法院审理查明,王奶奶一年前便将自己的股份和房产份额全部无偿给了儿子阿明,现在的退休金每个月不足3000元,每年分红不超过8000元,王奶奶除了身患癌症外,还患有肺炎等其他疾病,目前已花去几万元的医疗费,女儿阿珍除了每个月2000元的工资外,还有每年不到2000元的分红收入。

法院认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丧失劳动能力,年老体弱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予赡养费的权利。

王奶奶提交的医疗费用单据,疾病诊断证明书等证据显示,王奶奶确实年老体弱且患有重病,虽然她有股份分红及退休金收入,但因病情严重,所需的相关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营养费等等,也较高,阿珍是王奶奶亲生女儿,于情于理于法,都应当每月支付一定的赡养费用给王奶奶,考虑到王奶奶将其大部分财产给了儿子,儿子从情理上应当承担更多的赡养义务。

关于赡养费,确认女儿阿珍从5月至12月期间,需每月支付王奶奶赡养费用200元,并考虑到王奶奶今年1月后诊断患有癌症等严重疾病,判决女儿阿珍按期支付王奶奶赡养费,5月至12月按每月200元计算支付,1月起按每月450元计算支付,驳回王奶奶的其他诉讼请求。

拿到判决书的阿珍没有要求上诉,她表示许久不见母亲,看着母亲越发瘦弱的身体,五味杂陈。

对于癌症晚期的王奶奶来说,女儿每个月几百元的赡养费并不能延长她的生命,但因为赡养费每个月母女能见上一面,也许能成为他们关系改善的契机。

其实提前将财产赠与给子女看似明智,实则是个昏招,提前赠予不仅有可能会产生类似于上文王奶奶的烦恼,还有可能会产生子女挥霍,离婚分割,传承议员落空,子女去世等风险,令人防不胜防。

我们也从法院的判决中可以看出,子女对父母是有赡养义务,但法院也不会盲目的放大这种权益。

全都是错误的,没有一件事儿是对的,这件事情怎么做都是错误。财产分割这个问题一定不能够一厢情愿,应该是啥的。这个把它分平等了。没有平等利益的享受呢,那一定会有怨气,你制造出的怨气了,你将来这个事情就不好收拾。弄到了这样一个局面,做家长的首先是有责任的,还有什么资格,甚至来讲你还有什么权利去行使,还去告这个弄那个。弄得自己灰突突的,还有啥意思嘛,咱做家长的不合格,要好好的去检讨,咱们去做好一个家长啊,在法律面前,在道义面前,这情义面前都要平衡好嘞。

做儿女的一定要无条件的去孝顺父母,如果有条件的去孝顺父母,这样儿女也绝对是不合格的。逆天啦,你这个人呐,福德就没了还计较什么呢?在孝敬父母的问题上我们不能做任何的技巧,一分一毫的技巧都没有意义。地老天荒了,帮助老人出钱治病,天经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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