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产是婚后财产,则属夫妻共有,除非约定,均是对等共有,夫妻双方各一半。丈夫过世,丈夫那一半是遗产,进入遗产继承程序。
如果有遗嘱,则进入遗嘱继承程序,从效力说,公证遗嘱高于遗嘱扶养协议高于遗赠,如果没有遗嘱,则进入法定继承程序。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他父母(法律意义上的父母,血缘上的父母不一定有继承权)已经不在,也没兄弟姐妹,也就是你和儿子是继承人,各有四分之一。这是份额。
再说手续:通常都需要继承公证书,可以持以下手续前往公证处办理: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4、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也可以由以上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居民可以由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证明。村民可以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证明。
5、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6、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目前只受理公证遗嘱的继承公证)。
如果遗嘱没有公证或不原意作公证,可以提起继承权诉讼,获得法院裁判文书。
办理好继承公证,就可以办理房产过户了,具体程序和要求各地略有不同,但大同小异,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继承公证文件(如果没有公证,则需提交与继承公证相同的文件)或法院裁判文书;
3、房屋权属证书;
持以上文件到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填写或提供下列文件:
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4、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或法院裁判文书(原件)
5、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备齐以上资料,到房屋所在地房管局提交资料,缴纳房屋遗产税,即可办理。
建议在办理房屋遗产继承之前咨询律师,有关过户手续应事先咨询当地的房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