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政策有哪些规定?如何申领失业金?
今天小编为您推出政策“看得懂”、待遇“算得清”、群众“好办事”第三期
失业保险
问
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
按照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领失业金:
(一)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三)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问
我上个月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了,请问我该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呢?
答
失业人员被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之内,在户籍(暂住)所属社区、乡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窗口进行失业登记,并提交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就可以办理啦。
问
请问我现在累计已经缴纳失业保险5年多了,失业后可以领多少失业金呢?
答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时间满1年不足2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满2年不足3年的为6个月;满3年不足5年的为12个月;满5年不足8年的为15个月;满8年不足的为18个月;满以上的为24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按照当前我市失业金标准计算,你可以每月领取1320元失业金,累计可以领15个月:1320元/月x15个月=19800元。
而且在你领取失业金这15个月期间,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还会为你代缴职工医疗保险费哦。
问
我领了3个月的失业金后最近又在一家企业找到工作了,请问我还能不能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呢?
答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监禁或者劳动教养执行期间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为其介绍工作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以根据你目前的情况你就不能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啦。不过你缴费年限和领取月数都是累计计算的,以后要是你再次失业了同样可以申领失业金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