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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伤害别人 赔偿的可能是你

时间:2019-09-06 17:5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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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伤害别人 赔偿的可能是你

近些年来,高空坠物事件频频发生,对于一些人来说,只是普普通通的东西从高处坠落,并无大碍,但对于另一些人来说,则是一辈子抹不去的痛苦,年近70的吴先生回想起五年前的事情,依旧意难平。吴先生:“我一直在吃镇定药,这已经五年了。”

1月15日,吴先生和爱人在自家楼下小区散步时,她的爱人被楼上坠落的pvc管砸中,不幸离世。发生意外的滨州市某小区35号楼是交付给业主,吴先生的爱人被砸时大约只有五六十户居民入住,当地警方也曾对此展开调查,但始终没有结果。

滨城区刑警队出具了因条件限制无法破案的证明。证明开具日期距离事发已经过去三年时间,拿到警方出具的这份证明后,吴先生便到当地法院将35号楼的业主全部告上法庭。今年6月份,也就是案发5年后,35号楼共有156户居民收到了法院送来的传票。但收到传票的居民,面对吴先生五年后提出的诉讼,纷纷表示和自己没有关系,难以理解吴先生行为。

吴先生的爱人确实是被楼上的pvc管坠物砸伤,而楼上居民却认为莫名其妙拒不承认,那么高空坠物举证责任究竟应当由谁承担呢?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由此可以看出,不同于一般举证责任,《侵权责任法》将举证责任倒置给了被告人,即被告人需要举证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该条款的设置就是为了应对吴先生这种找不到加害人的情况,为了避免受害人及其家属得不到赔偿,出于公平的考虑,让有可能造成损害的人承担一个补偿责任,使受害人及其家属得到救济。在吴先生将35号楼业主全部列为被告进行起诉后,35号楼共计156户居民需要举证证明自己对吴先生爱人的死亡没有过错,这样就能免除自己的责任,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不能举证自己无责的居民应当承担多少责任?

法律规定的责任承担分为按份责任和连带责任,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七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按份责任,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在确定了承担补偿责任的责任主体后,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之间应承担按份责任而非连带责任。因为按份责任可以减轻压力,使得受害人更容易得到补偿。同时,通过“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主动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以缩小加害人范围,经济上的驱动更能刺激他们作证的义务。结合本案,吴先生起诉的35号楼居民中不能举证自己无责的,因难以确认责任大小,适用公平原则,平均承担责任。

一直以来,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问题争议较大、关注度高。事实上,随着高空坠物致人伤亡事件频发,受害者家属在无法确认肇事者的情况下,起诉整栋楼业主已经成为这类案件的普遍解决方式。

检索发现,从至今,我国发生的与高空抛物有关的法律纠纷近千起,有些案件因为侦破难度大,至今难以确认肇事者。但涉及人身安全的都无小事,虽然目前法律上还没有“高空抛物犯罪”,但《刑法》设有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罪名,也就是说你失手从阳台扔下的一个花盆,最终都有可能让你锒铛入狱。

结语

今天你在楼上,明天可能经过楼下。任何人的行为,如果不顾及他人的安危,也必将失去自己的立足之地。重视安全,避免高空坠物应当从每个人自身做起。

常铮律师

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教育及工作经历: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经济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

北京市第十三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首届“北京市十佳青年律师”;-度北京市优秀律师;度朝阳区公益法律服务先进个人;被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评为“社会公益法律服务先进个人”;获首都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好青年”推荐提名奖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业务拓展与创新委员会副秘书长;第二届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理事;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学系硕士生导师

擅长领域:

常铮律师长期专业从事刑事辩护与代理工作。参与创建全国首家专业刑事律师事务所,并历任主任、合伙人。专注刑事法律业务10余年,成功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职务犯罪、涉黑犯罪、经济犯罪辩护为专长,长期为国内多家大型企业集团提供及时、稳妥、周密的刑事法律风控服务,以勤勉的敬业精神、精湛的专业服务和良好的综合效果获得了各方信任与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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