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枰社区
“平安出行,从头做起”
文明宣传活动
为营造“文明创建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的文明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新规,仙枰社区举办了“平安出行,从头做起”文明宣传活动及现场赠送安全头盔助力创文活动。
活
动
现
场
01
爱心头盔赠送
活动现场人头攒动,居民们纷纷骑着电瓶车到社区小广场排队。排到的居民自觉提供相关信息,供志愿者们、工作人员记录电瓶车牌照号码,并凭小票有序领取爱心头盔。
文明安全,你我共同行动
02
宣传手册发放
志愿者们在现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手册发放及交通新规普及,让现场居民进一步了解交通安全知识,养成驾乘电瓶车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
交通规则,你我共同遵守
生命只要一次,交通事故没有彩排。安全驾驶、文明出行是每一个交通参与者都应该遵守的交通规则,希望广大的电动车、摩托车车主从自我做起,遵守交通规则,牢记安全意识,按要求佩戴头盔,养成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开开心心出门,平平安安回家!
交
通
新
规
经过修订的《宁波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得到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通过,已与7月1日起正式施行。
《宁波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将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作为一项法律义务予以规定,明确“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搭载十二周岁以下儿童的,应当为儿童佩戴安全头盔。”并规定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具体规定为:首次及第二次,处以20元罚款;第三次及以上的,处5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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